孙传庭

孙传庭,字伯雅,代州镇武卫(今山西代县)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21年,卒于庄烈帝崇祯16年,年约51岁。

万历四十七年(公元1619年)进士。

天启中,由商丘知县入为吏部主事。魏忠贤乱政,乞归。崇祯九年,(公元1636年)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陕西,擒斩流贼,累建大功。忤杨嗣昌下狱。十五年,起兵部侍郎,总督陕西。明年,加尚书,督师征流寇,没于柿园之战。

传庭著有《白谷集》六卷,《鉴劳录》一卷,均《四库总目》并行于世。

于柿园一役后,明末复社诗人吴伟业为孙传庭的阵亡,写了一首哀歌《雁门尚书行》对这位出生于雁门的(即代州)的兵部尚书叱咤风云的一生称颂备至:“雁门尚书受专征,登坛盼顾三军惊.身长八尺左右射,坐上咄叱风云生.”用昔日的光辉,来衬托悲剧的下场:

急传使者上都来,夜半星侈马流汗.

覆辙宁堪似往年,催军还用松山箭.

尚书得诏初呻吟,撅起长刀忽长叹

古来得失由谁算?我今不死非英雄!

催军还用松山箭,云云,是指皇帝催促洪承畴冒险出击导致松山惨败的前车之鉴,不料重蹈覆辙,显然是在暗讽故计重施的皇帝.因为这个缘故,后人对于孙传庭的死,是感慨系之的.有人故地重游,在潼关品凭吊英魂写下了不少千古名句…